民建聯議員陳克勤質疑,建議有漏洞,“如果有一班人想擾亂選舉進行,每個直選的選區派一些代表是一定不合資格,或會被喪失資格,到最後每個選區最極端只有兩個人,但每個選區都有一個人被取消資格,整個直選豈不是不用進行?”他認為要未雨綢繆,完善相關安排。
工聯會議員麥美娟指,過往不少人都會在提名階段結束前最後一刻才遞交參選提名表格,令資審會無法趕及在提名期結束前核實背景,“那便不是十個區全部要終止直選?”她並指,現時選區劃界擴大,選舉工程開支將增大,認為如果政府不發還有關開支,對受影響的候選人不公平。
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指出,有關做法並非放諸四海皆準,她引用美國的選舉為例,若出現類似情況,會由州長委任作為替補。
關鍵時刻中斷選舉影響大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亦認為建議存在漏洞,例如若有人事先掌握名不經傳者曾參與分裂國家、提倡“港獨”等罪證,選擇在關鍵時刻才向資審會作出投訴,令選舉需要終止,或對選舉造成很大破壞。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指出,若選舉在不可預料的情況下被終止,對候選人屬無妄之災,而在去年的立法會選舉因疫情而取消後,特區政府亦有發還選舉經費的做法,故認為特區政府在終止選舉後,應發還選舉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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