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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虎與本組全國人大代表一起討論議案。 |
中評社:您認為,拜登上台會分別對美台關係和台海局勢產生什麼影響?在未來的1-2年內,對中國大陸來說,美台關係是否存在哪些風險點?
李義虎:事實說明,無論是特朗普還是拜登執政,中美關係是影響台海局勢和美台關係最重要的制約因素。因此,首先需要看拜登上台後美國將採取的對華政策,而對華政策將帶動他制定和實行什麼樣的對台政策。
在涉及中國定位時,拜登使用了“戰略競爭對手”、“最嚴峻的戰略競爭對手”等措辭,國務卿布林肯強調中美是“對抗性與競爭性的關係”,“這種關係越來越帶有敵對性(adversarial)的一面”。當然,拜登、布林肯等表示“在符合美國利益的情況下也準備與中國合作”,例如在氣候變化等領域。
那麼,拜登及其幕僚近來頻繁使用“戰略競爭”一詞是什麼意思呢?主要表達三種意思:一是中國是“最嚴峻的競爭對手”,但不是“敵人”,俄羅斯才是“主要敵人”;二是中國是“主要威脅”,中美要進行“最激烈的競爭”,但美國不跟中國進行冷戰;三是拜登本人表示“在符合美國利益的情況下也準備與中國合作”。由此,大致形成拜登語境下的“戰略競爭”,其中比較顯眼的形容詞有“嚴峻”、“激烈”、“長期”、“高強度”。那麼,在這些形容詞遮掩下的“戰略競爭”究竟有什麼核心含義和特點,又與特朗普語境下的“戰略競爭”有什麼異同?
雖然拜登政府的全球戰略包括對華政策尚在形成之中,但歷數拜登就職、國務院、慕尼黑安全會議和G7等重要講話,可以看出:拜登所說“戰略競爭”的根本目標是要繼續保持美國的霸權地位,包括在同盟體系中的霸主地位,在國際組織等多邊框架中的領導地位,對國際規則與價值的主導地位。總的來講,就是美國仍然要掌控國際秩序,如果遇到“戰略競爭對手”,美國要在“戰略競爭”中取勝。至於今後的中美關係,有人說是“遏制加競爭”或“遏制加競爭加合作”,有人說是“競爭加合作”(簡稱為競合關係),我則認為最大可能將是強競爭、弱合作的基本取向。
在此之下,拜登所說的“戰略競爭”有兩個特點,一個是“高”,一個是“巧”。
第一是“高”。拜登對中國展開的“戰略競爭”將集中在高位階、高政治領域,而不是簡單的“全方位、全政府”極限施壓。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緊盯高經濟、高科技問題。在經貿問題上,拜登會接收特朗普的部分遺產,但這方面的“戰略競爭”不再是簡單訴諸貿易戰,而是更多通過貿易規則、協議承諾、多邊框架來施壓。所謂“高經濟”更包括監督與干預國內經濟與貿易體制的結構性改革,要求取消國家補貼,以及與盟國一道重組供應鏈等。二是突出高政治議題。民主黨一向強調價值觀因素,看重人權與民主議題,民主黨在國際上力推“人權外交”,也擅長搞顔色革命。拜登兩位重量級幕僚坎貝爾和沙利文曾撰文認定“中國最終對美國的意識形態挑戰將超過前蘇聯”。拜登政府在相關議題上對中國的攻擊性會更強,中美戰略競爭中的價值觀之爭可能升高。
第二是“巧”。拜登要進行的“戰略競爭”將集中在重點領域,打出組合拳。拜登團隊表示要實施“更加精巧的大國競爭戰略”,與中國、俄羅斯等大國進行的是“精准、靈巧的競爭”,通過提高戰略信譽、控制競爭成本、優化利益來護持自己主導的國際秩序。
在此背景下,拜登所採取的對華政策手段和做法有可能理性溫和的成分多些,行為的預期性也強些。跟特朗普極限施壓亂打一氣的做法不同,拜登會精心選擇議題,突出重點,保證美國的主動和收益。但另一方面,他將使用多方面的手段和方法,多管齊下,很可能也難以應付。在國際關係中,民主黨擅長打組合拳,可以預期拜登將在一些重點領域對華打出組合拳,而非過去的單挑。在這個背景下,美國將會借香港、台灣、新疆等議題對中國施壓,台灣問題顯然仍是一張牌,是一個可以借題發揮的選項。
雖然拜登對台政策尚未落定,但就其走向來說值得注意的是:
一是拜登政府表示仍然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儘管民主黨的競選綱領罕見地對一個中國政策只字未提,但拜登上台不久就通過重要幕僚如艾利森和國務院發言人明確作出上述表達,他自己也表示過類似的意思;同時,美方也明確向台灣方面傳達了不能搞“台獨”的意思,顯然是劃出了紅線。
二是美國政府仍然堅持近年來執行的挺台政策,仍然會繼續打“台灣牌”,但打牌的頻率和力度很有可能降低,方式會有重要的調整,即使打也不會像特朗普、蓬佩奧那樣亂打一氣。不過,拜登、布林肯等反覆提到大陸所謂對台脅迫、擠壓,就此做出了強硬表態。布林肯甚至表示面臨所謂大陸武力解決要對台灣予以軍事保證。因此,值得關注的是美方對所謂“武力攻台”問題,也就是“武統”問題的態度。
三是一個十分值得注意的情況,就是拜登對《與台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的態度。拜登多次強調《與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他甚至認為沒有必要搞那麼多的立法,在台海真正起作用的是《與台灣關係法》。而且,去年民主黨大會通過的政綱不再提一個中國政策,但卻把《與台灣關係法》放在了重要位置。特朗普任內通過了很多涉台法案,比如“台灣旅行法”,“台北法案”,但是從拜登過去的表態來看,拜登一直認為有“與台灣關係法”就夠用,不需要再弄更多的法。因此,除了一個中國政策,《與台灣關係法》是影響拜登政府對台政策的重要因素。
當然,面對國會已經通過的諸多立法,拜登可以採取拿來主義的做法,因為這些法律本來就墊高了美對台政策的基礎,增添了對付中國的籌碼,可順手牽羊地選擇性利用。此外,“六項保證”是美國兩黨都強調的,拜登也會把它拿來跟《與台灣關係法》一道作為美台關係的基礎,作為干預台海局勢的依據。
雖然拜登的對台政策還未最後定型,但其對台政策的基調是“維持現狀”,希望兩岸保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局面,但他會借台海議題作為與中國進行“戰略競爭”的手段,以及對中國施加壓力的籌碼。
至於最近學界有“中美共管論”、“拜登對台政策回歸論”和“重啟論”,我都不太同意,因為它們都是不可能的。這些觀點對十幾年來中美關係、美台關係演變的過程脈絡,對中美關係、美台關係演變所產生的結果,都沒有弄清楚。必須強調,現在中美共管的條件已經不存在了,只有小布什時期可以,那時具備“共管”的條件,現在再提就純粹是刻舟求劍、緣木求魚。“回歸”和“重啟”也是不現實的,拜登的對台政策還是會有一些他自己的東西,更重要的是中美關係、美台關係、兩岸關係和整個國際形勢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天時地利人和都跟過去不一樣了。
關於美台關係的風險點,我認為,有政治和安全兩個方面的風險點。政治方面,就是拜登政府如何打“台灣牌”,是否會使美台關係在政治上有所升格,這種升格不是指美方違背它所說的、所堅持的一個中國政策,而是在其他方面,比如擅長打民主牌、強調價值觀的民主黨政府,會不會從價值觀聯盟的角度支持台灣、力挺台灣;又如,在台灣參與“國際空間”問題上,支持它參與WHA、WHO或其他國際組織、國際大會,這有可能從“外線”影響到一個中國政策。
在安全方面,主要是美國軍艦軍機繞台的問題,跟大陸軍艦軍機是否會有摩擦,或者大陸加大繞台力度和頻率後,美方對大陸的態度變得更強硬。還有就是台海與南海、東海的“三海聯動”問題是不是會在某個時候變得比較突出。這對大陸方面來講都是有隱患的問題,也是風險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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