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紹興惠台60條 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http://www.crntt.hk   2018-11-06 16:26:27
 
  (七)全面落實台資企業“多證合一”。在“五證合一”的基礎上,將19項涉企證照事項進一步融合到營業執照上,不再要求台資企業提供關於整合證照事項的額外證明材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八)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紹興的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及安居工程、旅遊開發項目建設,同等適用相關支持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旅委、市財政局)

  (九)鼓勵台資企業參與紹興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和投資創業。支持台資企業和台灣專家學者積極參與紹興市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重點支持在鄉村建設、生態農業、鄉村休閑旅遊等領域進行投資合作,參與鄉村振興實施項目策劃、設計和建設,同等享受相關支持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農業局、市旅委、市農辦)

  (十)鼓勵引導台資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將台資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納入政府採購平台,支持台資企業公平參與紹興市的政府採購。(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共資源管委會辦公室)

  (十一)對參與教育、衛生、養老、農業和旅遊等領域的項目、重大工業項目和重大商貿項目的台資企業,鼓勵使用存量土地,確需選址在新增建設用地上的,其用地在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予以統籌安排。(責任單位:市國土局)

  (十二)加大台資項目用地支持力度,落實省對台資企業用地政策,對列入省重大產業項目的特別重大的製造業台資項目、龍頭類台資項目、示範類台資項目,向省申請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對傳統工業企業轉為先進製造業的台資企業,以及利用存量房產進行製造業與文化創意、科技服務業融合發展的台資企業,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責任單位:市國土局)

  (十三)對符合紹興產業導向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裝備製造業等優先發展且用地集約的台商投資項目,可推行彈性年限出讓,用地出讓年限50年的起始價按評估價的80%確定,出讓年限30年的起始價按50年評估價的60%確定,實行差別地價。(責任單位:市國土局)

  (十四)支持符合產業導向的台資企業按照規劃開展技術改造,對符合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經批准使用原工業用地提高容積率用於生產的,不增收土地出讓價款。(責任單位:市國土局)

  (十五)符合條件的台資農業企業可與紹興農業企業同等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等農業支持政策和優惠措施。在紹投資的台資林業企業可以申報國家級、省級林業龍頭企業。(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林業局)

  (十六)支持在紹金融機構為台資企業提供專項授信,對符合紹興產業導向的台資企業,在貸款利率、擔保方式、合同簽訂等貸款條件上給予靈活、優惠的政策。(責任單位:人行紹興市中心支行)

  (十七)支持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在紹設立分支機構,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鼓勵台灣征信機構依照相關規定與紹興市征信機構開展合作,為兩岸同胞和企業提供征信服務。(責任單位:紹興銀監分局、人行紹興市中心支行)

  (十八)鼓勵符合條件的在紹台資企業在滬深交易所上市、“新三板”和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支持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和運用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進行融資。(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