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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正國會”修憲第一槍也射向蔡英文總統
http://www.crntt.hk   2020-09-30 11:07:51
 
  但蔡英文似乎忽略了,在一九九九年五月九日的民進黨“全代會”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之後,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前任民進黨主席的游錫堃又主導通過了比“台獨黨綱”更“獨”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按照她所強調的“後法優於前法”的立法原則,《正常國家決議文》已經取代了《台灣前途決議文》。但是,蔡英文卻在各個正式場合,只是談論《台灣前途決議文》,而從來沒有提過《正常國家決議文》。

  這讓游錫堃極為不滿,一方面是為了推動《正常國家決議文》“入憲”,另一方面是為了壯大自己的派系力量,於是在“游系”的基礎上,吸收其他瀕於解散的派系的成員,或在所在派系處於邊緣游離狀態的成員,正式成立“正常國家促進會”,成為民進黨內的最大派系之一。游錫堃是希望能將“正國會”作為他推動《正常國家決議文》“入憲”的重要平台,因而刻意安排有機會參選二零二四年“總統”的林佳龍出任會長,自己則在幕後充任精神領袖。而且,經過努力爭取,他自己也已當上了“立法院長”,就更有利於他利用職權主導“修憲”,有意與蔡英文分庭抗禮。而且,游錫堃也曾多次對蔡英文以“後法優於前法”的立法原則來“凍結台獨黨綱”提出異議,提醒《正常國家決議文》也已經取代了《台灣前途決議文》。

  蔡英文及其支持者似也有警覺,因而在去年九月二十八日的“全代會”,主導通過了《社會同行世代共贏決議文》,再一次強調民進黨“堅定恪守黨於一九九九年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等,而且也是發揮“後法優於前法”的立法原則,“雙重保險”地遏制《正常國家決議文》。

  但是,有“水牛伯”之稱的游錫堃,又豈會善罷甘休?他必然會以“水牛伯”的“牛勁”及韌性,繼續推動《正常國家決議文》“入憲”。因此,“正國會”系統“立委”搶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之前,並刻意選擇《正常國家決議文》通過十三週年紀念日的今日,召開記者會公佈其充滿《正常國家決議文》意識的“修憲案”,其政治含義之濃厚及複雜,就頗為觸目。

  實際上,雖然《台灣前途決議文》和《正常國家決議文》都是“台獨”政綱,但在程度上卻有所不同。《台灣前途決議文》是打著“中華民國”的旗號販賣“台獨”,而《正常國家決議文》卻要以“台灣”的名義“正名國號”。可以說,台灣前途決議文》是“準台獨”,標榜“中華民國是台灣”,不同於國民黨現在奉行的“華獨”式的“中華民國在台灣”。而《正常國家決議文》則比“台獨黨綱”更獨,因為“台獨黨綱”只是概念性,而《正常國家決議文》則是具體性的訴求,提出了十大主張,包括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國號”應正名為“台灣”;應以“台灣”的名義加入包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應積極與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盡速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破除“憲法一中”迷障,應明訂台灣“國家”名稱與“領土”範圍,以符合“現狀”,並徹底擺脫“中華民國”體制的後遺症……等,充滿最露骨的挑釁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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