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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不轉型為政黨 台官方:依法將廢止立案
http://www.crntt.hk   2019-10-16 21:39:47
婦聯會決定不轉型為政黨,雷倩16日晚上在常委和律師陪同下一同召開記者會。(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台北10月16日電(記者 洪德諭)政黨法規定,政治團體須於12月7日前申請轉型為政黨,否則將面臨解散。蔣宋美齡1950年創立的婦聯會16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會中決議將不轉型為政黨,對此於此結果“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如該會未於今年12月7日前轉型為政黨,將依政黨法規定廢止其立案。

  民進黨2017年主導“立法院”通過政黨法修正案,迫使政治團體必須在兩年內轉型為政黨,12月6日就是兩年大限,面對此狀況婦聯會16日召開第13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經會員代表票決,以9票贊成61票反對,決定婦聯會將堅持其愛“國”敬軍、服務社會之公益宗旨,不轉換為政黨。

  對於婦聯會的決議,“內政部”表示予以尊重,如該會未於今年12月7日前轉型為政黨,將依政黨法規定廢止其立案。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依政黨法第43條第2項規定,政治團體應於政黨法施行後2年內,也就是在今年12月7日前完成章程修正轉換為政黨,屆期未修正者將依法廢止立案。如婦聯會未依上述規定依限轉換為政黨,“內政部”將辦理廢止立案事宜。

  “內政部”指出,依政黨法第43條第3項規定,經廢止立案之政治團體應予解散,其財產之清算,依政黨法第32條規定辦理,即財產清算後如有賸餘者,其賸餘之財產歸屬“國庫”。但因婦聯會之財產已列為不當黨產應收歸“國有”,“內政部”將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研商後續財產處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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