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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垂正:領居住證不違法 修法強制申報
http://www.crntt.hk   2018-09-06 19:18:01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9月6日電(記者 倪鴻祥)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台灣民眾領用中國大陸居住證,無須在中國大陸入籍,不會違反兩岸條例。已針對在台灣民眾申辦中國大陸居住證一事研擬推動修法,領用居住證的人民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義務,但可以委託他人代辦,不用親自回台辦理。

  邱垂正下午主持記者會,針對中國大陸對台31項措施所採因應策略提出實施成果報告,並回應媒體問題。

  大陸媒體報道,9月1日起開放申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截至3日下午5時為止,已有9983名台灣民眾申請,主要在東南沿海省市。

  邱垂正說,申領民眾若未申報,必須有相關罰則,計劃採以行政罰鍰,這會透過修法程序明訂,都在積極研擬中,陸委會將盡速推動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目前行政部門規劃,領用居住證人民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義務,可以委託他人代辦,不用回台代辦,不會有法律空窗期。

  他指出,陸委會能體諒部分民眾因在中國大陸工作或求學,基於生活方便考量申辦居住證,但這是陸方透過經濟、社會融合,企圖削弱“中華民國”主權的統戰作為,因此陸委會近日已陸續邀請專家學者研擬修法,採取申報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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