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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25天投案 南院裁定陳啟昱羈押禁見
http://www.crntt.hk   2024-11-26 00:45:33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被南院裁定羈押禁見。(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南11月25日電/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台南地方法院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卻人間蒸發落跑,台南地檢署4日發布通緝,陳啟昱逃亡25天,於25日上午10點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台南地檢署報到。台南地方法院晚間裁定,陳啟昱顯然有滅證、串供、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擬送往看守所。

  台南地院針對陳啟昱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25日裁定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理由一、被告於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行,有卷內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述可資佐證,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二、被告所述,對照同案被告及證人之相關證詞,供述有多處矛盾及不相同之處。再考量本案犯罪情節,牽涉公司之利益龐大,相關情節仍有待偵查時一一釐清。且被告與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間彼此相互熟識,參酌被告於本案之角色及社經地位,本案犯罪事實龐雜,相關涉案人員甚多,顯然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另本案係“全國”矚目案件,被告竟無視法院之傳喚而故意不到庭,顯然已有逃亡之事實,至為顯然。

  三、綜上,被告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調調查,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任內,與鴻暉國際、晁陽開發等2家土地開發商,在簽下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嫌不法。此外還涉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新台幣,並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台綠“左手換右手”搬錢賠給自家廠商,導致台綠及母公司台鹽實業虧損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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