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意見還規定,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
意見提出,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衝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此外,意見還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場所條件提出了要求。依照意見,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
——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意見要求,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中小學這些行為也被禁止!
——嚴查“非零起點教學”
意見提出,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發布的課程方案、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計劃,開足、開齊、開好每門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