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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受綜合因素影響 各小政黨前景不同
http://www.crntt.hk   2018-06-20 09:30:02
  中評社香港6月20日電/面對年底“九合一”選舉,及《政黨法》正式生效等各種因素的綜合發酵,台灣地區約三百個小政黨的未來走向,正在面臨一種或許是“大動盪,大分化,大改組”以至是“大解散”的局面。

  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 “立法院”去年十一月十日三讀修正通過《政黨法》,明文規範政黨運作規則,要求已備案成立政黨,須一年內完成法人登記;每四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員或黨員代表大會;不得連續四年未推薦候選人參選公職,否則可廢止備案外,每年五月還須經會計師簽核申報前一年度決算表,讓不少小黨面臨生存危機。

  實際上,在已經在“內政部”登記的三百三十五個政黨(截至上月底已先後有二十六個政黨因不符合上述規定而被解散、撤銷備案)中,只有十八個政黨在二零一六年的第九屆“立委”選舉中登記參加“不分區立委”選舉,即使是推薦候選人參加“區域選舉”的政黨,也只有二十五個。倘按照《政黨法》的規範,將會有二百零八個政黨面臨解散危機(包括已經解釋的二十六個政黨)——倘它們在今年底的“九合一”選舉,及二零二零年的第十屆“立委”選舉,都也是仍然不參加的話,兩年多後就必須依法宣布解散。

  文章分析,有一些小政黨是不錯的,也曾參加公職選舉。如勞動黨,以社會主義為指導原則的。它於一九八八年底成立時,曾經計劃以“共產黨”為黨名。其“黨綱”主張:一、結束國共兩黨的對峙狀態,以充分尊重勞動人民的原則來解決台灣將來的問題;二、反對公營企業民營化,而主張將之交由公營企業全體員工來經營與管理。但在前往“內政部”登記備案時,受到當時《“國家安全”法》和《人民團體法》“不得宣揚共產主義和國土分裂”規定的限制,而未能如願,因而退而求其次,改黨名為“勞動黨”。後來“大法官會議”“釋憲”,認為上述規定違反“憲法”中“言論自由”的規定,因而將之刪去。卻被那些連科學社會主義也不懂的人物,拿來當噱頭,搶先注冊了“共產黨”。而勞動黨反而已經出了名,也就無謂再與人爭黨名了。而在近年來,勞動黨雖然仍然有經常參加“統派”團體的活動,但由於參加公職選舉是“屢戰屢敗”,不知今後是否會繼續推薦人選參加各類公職選舉?實際上,直到目前,還未聽說勞動黨將會參加今年底的“九合一”選舉。倘是繼續放棄參選權的話,可能就將會被廢止政黨登記,台灣地區就將減少一個還算是具有影響力的“統派”而且還是“左統”的政黨,殊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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