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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航空自衛隊的F-15J戰鬥機。 |
中評社北京7月1日電/據日本媒體報導,日本政府正開展內部評估,擬對《防衛裝備與技術轉移協定》運用指針進行調整,以推動即將淘汰的F-15J戰鬥機發動機等零部件實現出口。
日本航空自衛隊目前擁有約200架F-15J。這些戰鬥機由日本自20世紀80年代起在美國的授權下陸續生產,服役時間較長,其中不少處於待報廢狀態。自2019年起,日本防衛省啟動F-15J升級計劃,對68架戰鬥機進行現代化升級,但其餘約100架F-15J已不適合改裝,只能作淘汰處理。如何有效利用被淘汰的零部件,是防衛省急需解決的問題。外銷,被認為是最佳選項。
除美國和日本外,目前裝備F-15的國家包括以色列、韓國和新加坡等。此外,另一款美制戰鬥機F-16擁有不少海外用戶。由於F-15和大部分F-16採用同款發動機,即普惠公司的F100渦扇發動機,日本即將淘汰的發動機吸引了一些潛在買家的興趣,其中印度尼西亞表現得較為積極。
印尼空軍目前有12架F-16A/B戰鬥機,其中10架正在服役。2022年11月,印尼空軍與美國波音公司簽署價值139億美元的36架F-15IDN戰鬥機及相關設備採購意向書。採購完成後,印尼空軍將以F-15IDN和F-16A/B作為主力戰鬥機。為保證這些戰鬥機正常運行,發動機備件必不可少。印尼軍方人士表示:“印尼的戰鬥機發動機維修點很少,經常要把發動機送到美國維修,我們對日本大量淘汰的F100發動機很感興趣。”
分析人士指出,對日本來說,這不僅僅是一次簡單的交易。
一方面,這意味著日本將實現武器裝備出口的再突破。根據日本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的運用指針,僅救援、運輸、警戒、監視和掃雷等5個領域的武器裝備,才被允許向與日本有安保合作關係的國家出口。顯然,F-15J戰鬥機發動機不屬於這一範疇。如果日本最終解禁戰鬥機發動機出口,意味著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的運用指針將得到進一步調整和補充。實際上,從今年5月起,岸田內閣就討論要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使日本可以向其他國家出口殺傷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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