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個包括解決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改善人民生活品質等問題的內涵十分廣泛的目標,需要從諸多方面著眼和著力。
相應地,中等收入群體的定義也不僅限於收入水平一個指標,還應該包括其他與人民生活品質相關的內容。總體來說,中等收入群體應該具有在全社會處於中等水平的收入、穩定的就業、符合基本需要的居住條件、充分供給的基本公共服務、一定數量的家庭儲蓄和適度的財產收入,並且具有超過基本生存需要的相關消費等。
按照這樣的標準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逐漸形成以其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就是一個經濟社會發展均衡水平不斷提高、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過程。而且,在這個動態過程中,公平和效率之間以及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之間,可以實現高度統一和相互促進的關係。
首先,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是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費水平的重要途徑。以這種方式提高整體居民收入,意味著低收入家庭隨著收入水平提高而不斷進入中等收入群體行列,不僅社會收入分配狀況得到改善,也會使有效消費需求得以整體提高。一般來說,低收入家庭具有更高的消費意願,因而在收入增長的情況下,這類家庭會以較大的幅度擴大消費。因此,中等收入群體擴大的過程會促進經濟循環的平衡。目前我國總人口、經濟總量和最終消費總額的世界占比分別為18.2%、16.4%和12.1%,在保持經濟持續發展、居民收入增長與GDP增長同步以及居民消費水平提高的情況下,不僅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費之間的平衡會得到改善,也會使總需求“三駕馬車”即出口、投資和消費之間的關係更加平衡與合理。
其次,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和均等化程度的重要途徑。基本社會保險、各種社會救助、義務教育、生態環境保護、保障性住房和老年護理等一系列基本公共服務的滿足程度,是人民生活品質不斷得到改善的重要內容和顯示性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