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國家監委、公安部有關部門通過執法合作,提請柬埔寨執法部門開展集中緝捕行動,將4名藏匿在柬埔寨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和重要涉案人緝捕歸案。這是國家監委成立後首次牽頭通過執法合作方式開展的集中緝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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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新職責新變化,各級監察機關依法履職,既做“指揮員”,又當“戰鬥員”,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的同時衝鋒在第一線,抓實抓細具體案件,取得了累累碩果。
2018年10月,我國出台首部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再次修改刑事訴訟法,增設缺席審判程序,成為追逃追贓的重要法律武器;同時,近年來不斷加強依法適用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開展追贓,通過法治方式積極追回贓款贓物……法網對接“天網”,追逃追贓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水平不斷提升。
築牢防逃堤壩 拓展合作網絡
2019年4月26日,失聯兩個多月、畏罪潛逃多地的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書長程鵬還沒逃出國門就“碰了壁”,被辦案機關成功抓獲。
如何扎緊防逃的“籬笆”?三個關鍵字:人、證、錢。
——管住“人”,就是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管理,把好風險排查關,緊盯“關鍵人”,對一些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加強管理,特別是對“裸官”從嚴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