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我認為,有關批評是指中方就此次審判進行宣判的速度太快了。
答:謝倫伯格因犯毒品走私罪在中國接受審判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如果你仔細地閱讀了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有關消息,應該能清楚地看到,他是從2014年就開始從事毒品犯罪。你認為需要多久時間去審案呢?只要是正義的判決,時間長短並不重要。
問:通常情況下,中方法庭審理不對外公開,更不邀請外國媒體。為何此次中方邀請了不少外國媒體旁聽?
答:相關外媒向誰提出申請、由誰批准的,可以直接問有關方面,我不了解具體情況。但是你提問的邏輯很有意思。以前不允許外媒去,你們有意見。現在允許你們去,也有意見。你們到底想怎樣呢?
問:我知道昨天已有人就“加拿大總理稱中方拘押康明凱未尊重其外交豁免權”提問,但我想再次提問。加總理反覆表示中方未尊重外交豁免的國際原則和實踐。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我昨天已經回答得很清楚了。難道還需要我再說一遍嗎?
我都替加方感到不好意思,因為加方有關說法完全是無理取鬧,沒有任何根據。我昨天已說得很清楚,而且我還注意到,包括加拿大國內都有專家認為,無論從何種角度看,康明凱都不具備《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規定的外交豁免權。我可以再說一遍,康明凱不是現任外交官,他是持普通護照、拿著商務簽證來中國的,是因為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而被有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及國際法,不享有豁免權。
問:目前包括加拿大、美國、歐盟等幾個國家和組織呼籲中方應立即釋放被拘押加公民。請問中方有何評論?有沒有支持中國這麼做的國家?
答:你認為有幾個國家支持加拿大方面的有關表態?有多少國家、多少人支持謝倫伯格來中國走私販毒222千克?你能給我一些名字嗎?
我注意到,有加方官員在竭盡全力推動其所謂盟友幫自己站台。但個位數的所謂盟友代表不了國際社會,國際社會的主流是堅決反對毒品犯罪。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