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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龍介轟大法官“違憲”侵犯立院職權
http://www.crntt.hk   2024-09-24 19:53:03
藍委謝龍介。(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台北9月24日電(記者 張嘉文)“憲法”法庭上周五針對死刑做出合憲判決,但執行有限縮條件,被批評是實質廢死。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謝龍介今天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時,痛批大法官侵犯“立院”職責,大法官的解釋是“違憲”。他也提到,接下來這些死刑犯是有被假釋的機會,當他們被假釋時,就該放到“司法院”,讓他們去向大法官道謝。

  卓榮泰今天繼續率領“內閣”官員前往“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針對上周五“憲法”法庭對死刑做出的限縮條件合憲判決,謝龍介質詢時問卓榮泰,“憲法”現在是否為五權“憲法”?卓回覆說是。

  謝龍介質疑,那為何大法官要去侵害“立法院”職責?是吃飽太閒?他在這要公開宣告大法官的解釋“違憲”,批評大法官不聽百姓的聲音。

  謝龍介強調,大法官解釋最終就是要讓死刑是“違憲”,大法官也不愧是精英中的精英,先說死刑合憲,接下來繞來繞去,要三審,11名法官同意,若照此解釋,未來沒一個會判死刑,台灣現在已經進到實質廢除死刑的階段。

  謝龍介接著問,目前是依據什麼法律關押這些死刑犯?在一旁的“法務部長”鄭銘謙說,“監獄行刑法148條”。謝追問,有關押期限?鄭答說,沒有。

  謝龍介追問,37位死刑犯的案子是否可提起非常上訴?是否有可能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鄭銘謙說,還要由“最高檢察署”審核,但是有可能被撤銷。謝接著說,屆時這些犯人的狀態就會變成不確定,能繼續關押他們嗎?鄭表示,就要回到移送法的羈押制度。

  謝龍介提高聲量詢問,屆時“最高法院”裁定不繼續羈押,是不是代表這些死刑犯會被放出來?鄭銘謙說,要看個案,但可能性是有的。這讓謝龍介痛批,這些都是窮凶極惡的人,大法官卻說他們罪不至死,真的是可惡。

  謝龍介繼續說,目前37名死囚中,有人已經關了20幾年,將滿無期徒刑服刑25年便可申請假釋的期限,若未來再次審判沒有獲得法官一致死刑的判決,便可能申請假釋,且37人中,也衹有5人經過三審言詞辯論才判死,也就是說有另外32人的條件符合不能判死刑。他感嘆大法官這樣的“釋憲”判決,傷害台灣人感情太深,對案件被害者和家屬而言是情何以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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