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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住處搜索到的現金外包裝,可看出包括有台灣銀行、永豐銀行、新光銀行等銀行的識別圖樣。(照片:桃園地檢署提供) |
中評社台北8月29日電/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7月11日遭收押禁見,8月27日遭檢方起訴,28日清晨獲法院裁定交保。檢視鄭文燦當市長以來的財產申報,2014年存款僅新台幣844萬元、房貸也高達新台幣2663萬元,2023年當副“閣揆”時存款增至新台幣3063萬元,無房貸還有2房,10年來身家堪稱水漲船高。檢調又在鄭大安區上億豪宅的床頭暗櫃搜出新台幣678.5萬元現金,加上鄭相關房產多位處黃金地段卻未列申報,桃檢將徹查有無財產來源不明罪。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鄭文燦2014年選上桃園市長時,與妻子的財產申報有存款844萬元、股票5萬元、2輛汽車為本田和福斯,房產是2012年以2200萬元購入的南崁中悅高登住宅,另有房貸高達2663萬餘元。2018年市長連任時存款增至2287萬元、無房貸,一度因名下有13筆土地、4筆建物而被封為“六都地產王”,但其中八德12筆地實為贈與或繼承的持分地,價值不高。
最近1次財產申報是2023年當副“閣揆”時,鄭文燦仍擁南崁房產和2車,但存款增至3063萬元、保險1248萬元,不但無房貸,還信託財產1筆台北中正區土地及5筆建物。他特別在備註欄說明,自己與妻子名下有桃園市蘆竹區及台北市中正區2間房子,其中中正區徐州路房子因非自用住宅,已依法強制信託,強調2間房附屬的車位及公設各有建號,依法須逐筆申報,因此申報建物筆數雖多,但合計為2間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