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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打詐四法修法,將大開網路調閱權。(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6月4日電(記者 黃筱筠)“行政院”提出打詐四法,其中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草案中,授權檢察官、司法警察為了偵查犯罪或蒐集證據,無需法官許可,即可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就最近民進黨執行長王義川事件,民團質疑,這次修法確實開放網路流量紀錄,只要認為有犯罪嫌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司法警察在這種沒有門檻或沒有要件下,就可任意調取人民基本資訊。甚至,只要你在家上網,也可連結到某個網站,就可以辨認出“你白天去看青鳥,晚上去幹什麼”。
“‘行政院’提出打詐四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通保法》)、《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法》,列為“立院”優先法案。不過,民間團體認為,其中《詐防條例》、《通保法》有諸多爭議,今天也舉行“監控開大門,‘國會’同意嗎?”記者會,發表聯合聲明。
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說,台灣目前詐騙非常嚴重,“政院”也提出四個法律修正案,但對人權的侵害是非常大的。在數位網路上面,“政院”開始思考如何管制網路。修了通保法,將調閱個人通訊資料,不需要法官保留,也就是司法警察想要調取個人資料,不需要法官許可。
林俊宏說,網路流量部分,包括一個人散佈多少網路,上了多久,一個人在網路上喜歡什麼,通通可以調閱。完全沒有門檻,開放司法警察可以調取每個人上網紀錄,任意監控每一個人。立法理由只是很簡單地告訴人民,這樣的侵害是很輕微的,“其實一點都不輕微”。
媒體也詢問,王義川最近稱透過電訊基地台可以取得人民遊行等個資。而政府機關則稱,相關資訊最後還需法院同意才能給予,未來修法後,是否司法警察機關即可調閱參加集會遊行者相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