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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年度“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的申請年齡及資助都有優化,預計可吸引更多市民及企業參加。(圖源:大公報) |
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勞工處公布推出今年度“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並優化“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及“展翅青年就業計劃”,加強為青年提供就業服務及支援。
協助青年提升就業能力
有關措施包括放寬“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參加資格至29歲或以下及持副學位或以上學歷,以及上調向企業發放的津貼上限至每月1.2萬港元,為期最長18個月。
至於“展翅青年就業計劃”,參加者的年齡上限亦放寬至29歲,並會增設大灣區工作實習機會,協助青年提升就業能力及促進青年持續發展。
推“內地青年來港就業安排”
特區政府亦會在“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下推出“內地青年來港就業安排”。由今年起,參與計劃並聘請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企業,可以按相關規定,申請相同數目的內地青年來香港工作。
勞工處指,根據內地青年來港就業安排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准來港就業的內地青年,將獲簽發“電子簽證”形式的進入許可,一般在入境時可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逗留18個月或根據其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較短者為准。
機構只可為同一名內地青年按內地青年來港就業安排申請進入許可一次。如機構擬於申請人獲准逗留期限屆滿後,續聘該申請人留港工作,便須於逗留期限屆滿前,根據適當的入境政策/計劃/安排重新向入境處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