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黎智英如何對這些事件的細節表示“不知道”、“不記得”、“不清楚”,但也影響不了舉動所造成的實際後果,便是促使了美國有更多的借口制裁香港、制裁內地,也為其後美西方勢力極力抹黑香港、抹黑香港國安法提供了大量“子彈”。甚至市民可以想像,如果沒有黎智英和《蘋果日報》在各種場合“引狼入室”,美國會否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推出涉港法案?會否這麼多次地針對性攻擊香港?會否如此喪心病狂地試圖插手香港的法治?
對於這些問題,相信公眾不難得出自己的看法。過去很多為黎智英叫冤的人,包括其子黎崇恩、外國反華政客、其“國際律師團隊”等等,都用盡各種身份借口來試圖為其開脫,從所謂的“民主鬥士”,到“英國人”、“天主教徒”,再到“傳媒工作者”,又順理成章地把警方採取的合法執法行動,扭曲成特區政府破壞人權、無理拘捕外國公民、損害宗教自由、侵犯新聞自由云云。
但現在看來,這些“免罪金牌”究竟還有多少說服力?黎智英的“失憶”就算有多嚴重,他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曾多次呼籲外國政府制裁中國。在2020年5月,黎智英接受了美國霍士新聞頻道、彭博社及BBC訪問,當時他被問到如何使中國改變對香港的態度,回答美國可以制裁中國官員、制裁中國科技,從多方向中共施壓;2020年6月,他又接受胡佛研究所訪問,表示當時便是制裁中國的最佳時機,迫使中國“表現得更好”。
反華政客的“帶路黨”
如此直截了當地要求外國勢力對中國、對香港特區實施制裁,某程度上已經沒有辯駁空間。儘管黎智英否認呼籲制裁等於“敵對行為”,形容只是單純為了阻止國安法實施,但如果他覺得這番說話可以成立,那無疑就是在侮辱公眾智商。難道制裁還不足夠叫作“敵對行為”?那美國之前制裁內地、制裁香港、制裁俄羅斯、制裁伊朗,難道是想表達善意嗎?
更有甚者,黎智英接受《六十分鐘時事雜誌》訪問時,稱“中國想奪走港人的自由”、“這是中美新冷戰的第一場仗”、“我們要‘抗爭’,否則只會一無所有”,已經變相承認了是“為美國打仗”。不管黎智英怎麼解釋說“打仗”只是比喻、香港“抗爭”跟美國沒有實質聯繫。但從這逾百日審訊的大量證據,顯示他頻頻會見美國政要、白宮高層官員、呼籲美國實施制裁,之後美西方便果真在現實中開始制裁國家、制裁香港。就算黎智英如何說自己不知情,也難以取信於人,更無法簡單脫得了關係。
從黎智英自辯開始,最常聽到的就是他對大部分關鍵問題對用“不知道”、“不清楚”、“不記得”來回答,但與此相反,案情本身卻隨著大量證據的披露逐漸清晰。如果沒有黎智英的關鍵角色、如果他與蓬佩奧等反華政客沒有“單獨秘會”、如果香港亂港勢力沒有他的支持,修例風波會演變到後來的黑色暴亂?相信法庭最終會作出公正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