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4日電/據新華社報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3日對外發布《關於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推動商業保險年金業務發展、加強監管的相關舉措。
商業保險年金是對保險公司開發的第三支柱產品的統稱。通知明確了商業保險年金的概念,即商業保險公司開發的具有養老風險管理、長期資金穩健積累等功能的產品,包括符合條件的年金保險、兩全保險、商業養老金等。
通知明確,大力發展各類養老年金保險,保險公司要發揮補充養老保障作用,持續提升客戶全生命周期養老風險評估、養老金規劃和管理等服務水平,豐富年金領取方式和期限,加強與基本養老保險的銜接。同時支持保險公司探索開發保障功能較強、經營成本可控、收益水平與客戶風險偏好相匹配的其他年金保險和兩全保險產品。
通知稱,進一步擴大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按照“成熟一家,開展一家”的原則,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養老保險公司參與商業養老金業務,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延長試點期限,擴大試點區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