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6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農村集體“三資”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物質基礎,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吉林省四平市紀委監委緊盯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開展專項監督,聚焦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進入指定交易平台情況,集中整治農村集體土地資源底數不清、合同不規範、產權流轉交易不透明等問題,以“應進盡進、陽光交易”防蛀治腐,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保駕護航。
系統抓、抓系統,夯實專項監督基礎。一是專班推動。四平市委成立市縣兩級推動農村集體機動地流轉交易進平台工作領導小組,並組建工作專班。二是牽頭協調。市紀委監委牽頭,實行委領導包聯機制,帶頭調研指導、約談提醒,目前已調研指導14次,約談各縣(市、區)和職能部門“一把手”7次;由相關監督檢查室抽調骨幹力量,同步組建市縣兩級監督專班和巡回督導組跟進監督。三是壓實責任。市委每2個月聽取專班工作情況專題匯報,市紀委常委會每月聽取監督專班工作情況匯報,全面壓實縣(市、區)主體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責任,確保各部門各單位同向發力、綜合發力。
劃重點、亮紅線,明晰專項監督路徑。四平市紀委監委制定《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進平台監督工作方案》,明確資產資源、集體土地、“册外地”經營管理、經濟合同4項監督重點,重點查處“册外地”賬實不符、違規發包、低價或無償發包等管理不規範問題,村集體簽訂合同中的超長期、超低價、程序不規範、要素不全等問題,以及未簽訂書面合同的出租、發包、借貸等行為中涉嫌違規違紀問題。同時,監督專班研究制定《規範全市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十個嚴禁、十個不得》,如,嚴禁不按程序、暗箱操作或繞過平台私下進行土地流轉發包;各級黨員領導幹部不得利用職務影響插手、干預農村集體土地流轉相關事宜,以權謀私、優親厚友等,以負面清單釋放震懾信號。
優方法、細舉措,提升專項監督質效。一是實行“5+1”工作法,即“自查、清查、核實、登記、交易+監督監管”。如,在自查階段,巡回督導組督導全市64個鄉鎮755個行政村對機動地、“册外地”等16種地塊情況及集體經濟合同情況進行全覆蓋摸底清倉,建立“兩賬兩表”。自查情況要求逐級審核把關,黨委書記與紀委書記“雙簽字”背書,確保“應報盡報”。二是將專項監督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巡察相結合,實現信息共享、成果共用。今年以來,通過監督檢查和專項巡察,共發現問題686個,追回違規發放徵地補償、欠交土地承包費等734萬餘元。三是嚴查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背後的腐敗問題。對“三資”領域重要信訪件、問題線索,綜合運用領導包案、掛牌督辦、提級辦理等方式,重拳出擊、嚴查快處、形成震懾。今年以來,共立案105件109人,留置5人,黨紀政務處分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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