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對宜化多名高管立案審查,掌握了蔣遠華大量問題線索。2018年初,蔣遠華落馬,由省紀委監委對其提級審查調查。
從集團“一把手”到眾多公司高管,再到相關近親屬、業務關聯人,一場涉及人員多、時間跨度長、涉案金額大的反腐敗行動,在宜化深入推進。
“調查發現,蔣遠華是傍著國有企業大肆發展‘家業’的貪腐典型,其專業化複雜化程度相當罕見。”宜昌市紀委監委第十審查調查室副科長葉京元介紹,為給其非法經營同類營業問題打掩護,蔣遠華在收購棗化時以宜化名義談判,收購後從宜化抽調的管理團隊還辦了名義上的辭職手續,從棗化謀取的巨額利益也通過重重掩護才轉到其個人及相關高管手中。
專案組從其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查起,順藤摸瓜挖出蔣遠華等高管從棗化分紅等異常行為,進而發現收購棗化的資金系挪用宜化資金,抽調至棗化的高管為規避風險辦理的是假辭職,且棗化在採購、生產、銷售等環節完全利用宜化人力、技術、市場等資源。
“蔣遠華的如意算盤是,既要讓自己撈好處,又要規避法律上的風險。他不遺餘力為自己做掩飾,但在掩飾過程中也留下更多痕跡。”專案組成員、宜昌市紀委監委駐市中院紀檢監察組組長夏光清說,紀檢監察機關緊盯其資金鏈、權力鏈、事項鏈、朋友圈,對於異常現象背後隱藏的問題深挖細查,迅速查清問題、打出聲勢、形成震懾、彰顯決心。
作為宜化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總經理,王在孝同樣靠企吃企、損公肥私。其利用職權及職務上的影響,頻頻向集團下屬公司高管打招呼,為其弟妹在工程承接、礦材供應、危化品運輸、貨款結算等方面提供便利,依托宜化打造王氏家族企業。
專案組先找准王在孝家族企業項目在工程承接、礦材供應、危化品運輸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再找相關企業高管調查取證,查實了其利用職務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大搞關聯交易等問題。
經查,蔣遠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蠶食掏空國有資產花樣百出,涉案金額巨大。2018年9月,蔣遠華被“雙開”。2022年4月,蔣遠華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在孝等20餘名高管被“雙開”,並被判處2年至2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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