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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牛煦庭。(中評社 俞敦平攝) |
吳宗憲指出,現行法律中有漏洞,特別是在離職的證明上。他提出的修正案將禁止雇主強迫或誘騙勞工簽署自願離職書,並要求雇主在勞工非自願離職時發給相應的證明書,以便勞工能夠順利申請失業給付。
游顥專注於解釋勞工薪資的保障,提出修法以解決雇主惡意欠薪和惡性倒閉的問題。修正案賦予主管機關在雇主欠薪時進行強制執行的權力,確保勞工的基本生活權益不受侵害。
黃建賓則解釋修正案中關於勞工在休假時被緊急召回的問題。新的法案要求雇主在召回勞工時負擔相應的交通費和其他額外成本,以避免雇主濫用緊急召回權利。另外,針對天災情況下勞工的退避權也進行了法制化,保障勞工在通勤有危險性時可以拒絕出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