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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提出的企業為員工加薪方案。(中評社 鄭羿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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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啟楷指出,修訂《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原本企業為員工加薪新台幣100元,能抵免130%稅額,修法拉高企業為24歲以下青年或45歲以上壯世代員工加薪的抵免稅額到200%,為65歲以上員工加薪更是提高到250%。修《證券交易法》,明定上市櫃公司應揭露員工薪酬水準及調整資訊,且上市櫃公司年度盈餘必須提撥一定比例給員工加薪,提撥比例由“勞動部”與“財政部”提出。
林國成說,提修正加薪二法,是經過民眾黨團與8位“立委”共同研擬過的可行方案,中小企業有八成是賺錢的,卻很少主動加薪。一旦修法通過,提供企業抵稅誘因,鼓勵老闆主動加薪,照顧年輕族群以及壯世代員工。
麥玉珍認為,蔡英文說台灣經濟很好,但百姓薪水漲幅跟不上物價漲幅。房價又高,年輕人因此感受到低薪,難以結婚成家。政府應讓老闆減稅,企業才有誘因為員工加薪。薪水不漲,將造成許多社會與家庭問題,最終還是需要政府照顧。企業減稅、員工加薪的同時,也在減輕政府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