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逼企業從源頭提高質量
業內人士認為,可通過企業樹立正確“上市觀”、中介機構的輔導、監管機構的嚴格要求,倒逼企業在進入資本市場之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通過有效的內控機制實現長遠發展,回報投資者。
中國證券報記者觀察到,近年來,儘管有上市意願的企業都建立起了現代企業制度,但仍有少數企業,尤其是擬IPO企業在審核環節暴露出實控人違規占資等問題,反映出有些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還停留在表面。
比如,某企業上市前與投資機構簽署對賭協議,在解除對賭協議過程中,程序不完備、沒有客觀證據,也沒有履行內部決策程序,解除真實性存疑。這說明,企業內控機制未能有效運行,最終企業未能上市。
還有一家企業,實際控制人把擬上市企業當作個人的“提款機”,通過各種方式大量占用企業資金,人員管理存在漏洞,被交易所審核關注到。這說明,該企業內控完全失效等,不符合發行條件,最終未通過審核。
還有的家族企業在申報時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獨立董事、外部董事都未有效發揮作用,容易陷入公司治理僵局,導致公司難以作出有效決策,影響公司發展。在審核過程中,交易所有針對性地問詢並要求整改規範,促進擬上市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這些企業暴露出的種種問題,歸根結底是其現代企業制度有名無實。”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要通過嚴監管,倒逼企業在進入資本市場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實際上,在“從嚴審核擬上市企業”的發行監管導向下,多家公司近期主動撤回IPO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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