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9日電/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編制並發布《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規則公示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服務指南》,對相關從業者的休息與報酬、勞動規則、勞動糾紛等問題進行具體指導,有助於指導企業依法規範用工、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依法維權,維護勞動者基本權益。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主要指線上接受互聯網平台發布的配送、出行、運輸、家政服務等工作任務,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網約服務的勞動者。近年來,隨著平台經濟不斷發展,新就業形態已成為勞動者就業增收的重要渠道,就業“蓄水池”“穩定器”作用日益顯現,2023年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已達8400萬人。不同於傳統用工模式,新就業形態在勞動關係、工作內容等方面更為靈活。現實中存在部分勞動者工作時間過長、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不明確、平台規則制定不夠公開透明、維權服務渠道不夠暢通等問題。相關問題能否妥善解決,關乎勞動者的幸福指數,關乎就業工作大局,關乎社會公平正義。
解決急難愁盼,突出一個“暖”字。要看到,就業形態推陳出新,權利保障不能缺位。新規針對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提出新舉措,為勞動者織密權益保障網:在勞動報酬方面,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適用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在糾紛化解方面,勞動者可通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司法訴訟、法律援助等渠道維護自身權益。維護取得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和休息休假等基本權利,才能讓勞動者體面勞動、全面發展。
支持靈活就業,體現一個“活”字。針對新就業形態,既要加強治理,將其納入法治化軌道,又要避免政策過嚴,限制行業發展。過去,平台將服務時長與收益、派單質量綁定,雖然客觀上激勵了勞動積極性,但是也衍生出過度勞動、疲勞配送等問題,損害勞動者身體健康。就此,新規一方面畫出紅線,要求達到連續最長接單時間和每日最長工作時間時停止推單,保障必要休息;另一方面留出空間,允許企業、工會或勞動者代表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寬放時間,不影響勞動者通過多勞多得增加收入。兼顧權威性和靈活性,有助於讓規定更具實操性、讓政策更加可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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