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9日電/網評:新就業形態勞動關係認定不能成老大難
來源:東方網 作者:楊玉龍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網絡帶貨主播、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靈活就業人員已達2億人左右。記者近日在採訪中瞭解到,互聯網平台企業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用工模式在管理方式、工作時間、報酬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靈活性、多元性等新特點,給法律實踐中勞動關係的認定帶來了新挑戰。(據2月28日《中國青年報》)
“直到死都不知道與誰簽了合同”這樣的情形的確出現過。2022年1月,為“餓了麼”平台送餐的眾包外賣騎手張慶突發疾病死亡,經過歷時近兩年的勞動仲裁、兩級法院審判,均認定張慶與“餓了麼”平台無勞動關係。這的確令人尷尬。誠如律師表示,互聯網平台用工一般都是通過軟件進行隱形遠程管理,勞動關係往往通過外包、分包被拆解,變得更加複雜,出現工傷事故,勞動者權益很可能無法得到保障。
新就業形態勞動關係認定直接關乎著勞動者的切身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但從現實來看,針對外賣小哥、快遞小哥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關係認定難、繳納社保難、表達話語權難等問題,屢見報端,亦成為社會關注的難點熱點。
從法律層面來看,新就業形態勞動關係認定應遵循“事實優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門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要求,堅持“事實優先”的勞動關係認定原則,根據用工事實認定企業和勞動者的關係。在現實中已有了相關判例,如,靈活就業的家政保潔員和勞務公司被法院判定存在勞動關係。
針對上述,用人單位當增強法律意識。正如有學者表示,“部分新業態就業崗位將勞動管理數字化,將傳統工作場所的規章制度、指揮命令通過互聯網平台與數字技術在虛擬空間中實現,但勞動者的從屬性狀態並未實質改變。”事實上,確實如此。於企業應該認清自身的法律責任,而不能以非法手段蒙蔽套路勞動者。
暢通勞動者維權通道至關重要。2024年1月下旬,為解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維權難、多頭跑,辦理此類糾紛調查取證難、事實認定難和法律政策不完善等問題,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六部門印發了《關於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工作的通知》。當然,更為期待的是,人社、工會、法院等多部門協同發力,為勞動者保駕護航。
勞動關係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係之一。對於勞動者而言,也應該注重勞動法規的學習,要懂得弄清自己為哪家企業工作、應享受哪些權益保護、應到哪些機構維權,一旦發生糾紛,要及時依法維權。同樣,面對新業態的發展,也需要法規修訂更加及時完善,政策執行更精準有力度,從而讓新業態從業人員獲得更多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