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夯實水資源管理能力支撐
16.抓好水資源管理法治建設。結合《水法》修訂,積極推動完善水資源管理相關制度規定。加快推進《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修訂立法前期工作。進一步發揮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在水資源管理中的作用。
17.加快推進水資源管理信息化建設。完善全國取用水管理平台、國家水資源信息管理系統,整合匯集水資源量、水資源管控指標、取用水量、重要控制斷面和地下水位監測等數據,建立水資源監管“一張圖”,拓展應用場景,提升“四預”能力,動態支撐監管,深入探索遙感技術的實踐應用。
18.完善水資源管理技術標準規範。制定鋼鐵、紡織、水源熱泵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出台《農灌機井取水計量技術規範》。組織編制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技術導則、需要取水的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禁止、限制取水範圍劃定技術導則等。
19.深入推進用水權改革。進一步落實好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推進用水權改革的指導意見》,加快用水權初始分配,規範開展用水權交易,創新交易形式、擴大交易規模。強化水資源用途管制和用水權交易監管,在具備條件的地區探索實行用水權有償取得。
20.積極推進水資源稅改革。加強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跟蹤評估,配合財政部、稅務總局制訂進一步推開水資源稅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
21.提升用水統計調查能力水平。嚴格落實防範和懲治水利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加強用水統計報表填報審核、用水總量核算,繼續開展用水統計調查數據質量抽查,強化問題整改落實。健全用水統計數據分析發布機制。
22.做好水資源考核工作。制訂水資源剛性約束考核辦法。開展2024年度考核,完善考核內容,優化考核指標,改進考核機制,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推動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重點任務落實。
23.開展水資源重要問題研究。貫徹落實黨中央相關決策部署,組織開展建立健全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用水權有償取得以及用水權出讓、轉讓、抵押、入股等市場交易重要問題研究。繼續深化地下水儲備制度研究。
五、加強水資源管理組織保障
24.強化政治引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治水的重要論述精神,持續鞏固深化主題教育成果,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
25.加強隊伍建設。大力培養和配備水資源配置、取用水管理、地下水保護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加大基層培訓力度,注重年輕幹部培養,提高水資源管理隊伍的政治能力、專業能力和實踐能力。加強單位之間協同配合,增強水資源管理工作合力。
26.不斷改進作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學好用好水資源管理廉政風險防控手册。強化宗旨意識,大興調查研究,加大基層工作指導力度,解決好基層和取用水戶身邊的“關鍵小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