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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沛敏續作供:黎操控《蘋果》編采決定
http://www.crntt.hk   2024-02-06 11:52:31
  中評社香港2月6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旗下三間公司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進行第23日聆訊。從犯證人、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第二日作供,繼續接受控方主問。陳沛敏確認,修例風波期間,黎曾指示《蘋果》多報導商界反對意見,“嚇壞那些生意佬”、“對付這些怕死鬼”。黎又曾向陳轉發前民主黨主席李永達的“建議”,要求將一篇反對修例的副刊文章“做大”,刊登在新聞版面並突出其中重點。

  陳沛敏在庭上介紹《蘋果日報》日常運作。每日下午2時半召開“鋤報會”討論對即日整份報紙的意見,例如新聞的角度、照片的挑選、有否遺漏其他傳媒所刊出的新聞,或者同樣新聞與其他傳媒的優劣。之後是“初會”,講述當日有何重要新聞、要準備什麼新聞角度,然後挑選頭版新聞。每日下午5時要開“編前會”跟進“初會”內容,例如更新新聞發展、挑選頭版新聞,以及決定版位。

  陳供述,從下午5時至報紙截稿期間可能有很多新的新聞發生,舉例如果當晚9時有一宗大新聞值得上頭版,安排都可能全部更改。而報紙會計劃在午夜12時前開機印刷,到凌晨2點左右,“在旺角已經要有報紙賣”。

  控方展示2019年4月1日《蘋果》刊登的新聞《黎智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以及新聞見報後陳與黎的通訊。黎稱:“沛敏,今日頭條做得好好,只是沒有說做大陸新聞分分鐘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和批評中國政府文章會被標簽顛覆國家安全等罪名,但很好了,請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謝謝。黎”陳回復:“收到,商界有票,所以政府才稍微讓步,如果他們反對,政府就沒戲唱了”。黎再回復:“對,對付這些怕死鬼可能是我們絕招。”

  黎要求“做大”反修例意見

  陳沛敏表示,認為黎所說頭條做得好但不完整的意思,是新聞標題指沒有放大黎的兩個觀點,而隱沒在文章中;而“請繼續”則是想《蘋果》多報導商界擔心《逃犯條例》、反對條例的意見。陳又確認,“請繼續”是一個指示而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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