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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条立法只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分子,维护的是700多万市民的合法权益。(图片来源:大公报) |
中評社北京2月2日電/據大公報報導,2021年7月30日,首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宣判。被告唐英傑因2020年7月1日駕駛插有“港獨”旗幟的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撞傷三名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均罪成,被判囚九年。
2023年6月15日,警方國家安全處通報起訴一名23歲女子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16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成為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首宗引用“域外效力”的案件。該名女子曾在日本留學,自2018年開始,透過社交媒體公開多篇宣揚“港獨”的帖文和圖片;又曾在日本美術館參加宣揚“港獨”的展覽,並在社交媒體發布展覽照片。
2023年8月10日,警方國安處拘捕四名男子及六名女子,年齡介乎26歲至43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5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煽動暴動。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串謀“612人道支援基金”,接受不同海外組織捐款,並向一些支援逃亡海外人士或推動制裁香港的組織提供金錢資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