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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山(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2月2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近日,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某黨委部門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通報該單位後勤服務人員徐某某職務違法案的情況,督促幹部警鐘長鳴、自警自律。同時,進行分層級“一對一”提醒談話,開展全單位崗位廉政風險排查和調研,公開權力運行過程,制定完善防範措施。
事情還要從一次主動投案說起。此前,在海珠區紀委監委部署開展財會、審計、紀檢聯動監督期間,第十紀檢監察組的工作被敲門聲打破,來的正是主動投案的徐某某。
“我是單位的工勤人員,平常協助對接一些接待活動。幹久了以後,我發現接待的實際支出往往沒有用滿前期預算的額度,我就想,如果能在報銷時提高費用,差額部分就能裝進自己口袋了。”徐某某自述稱。原來,徐某某眼看新一輪聯動監督就要開展,自己單位已經開始了清點盤查,他通過虛開發票並在單據上假冒領導簽名牟利的事情很可能要敗露,於是選擇主動投案。
徐某某在某場接待活動中發現,方案納入了租車預算,但實際沒有發生租車事項,頓時感覺機會來了。他找到與單位有業務來往的某旅行社經理鄭某某,以“單位需要通過這樣的方式報銷一些費用”為由,要求其幫忙開具2200元的租車費用發票,等開票公司賬戶收到劃賬後,再通過微信轉賬或者現金方式返給自己。徐某某這頭說服了業務往來公司的經理虛開發票,轉頭便親自操刀在發票和報銷單據上假冒領導簽名,順利報銷了活動經費,將公款非法占為己有。
就在同一個月,徐某某還看准了另一場實際租車費用沒有達到活動方案租車預算費用的廣深兩地專項活動,找鄭某某開具了與預算金額等額的發票,再度冒充領導簽字蒙混過關,通過同樣的手法騙取“差價”4400元。
隨著調查的深入,辦案人員發現,嘗到甜頭後的徐某某膽子越來越大。最終查明,在將近一年半的時間裡,徐某某共分11次騙取公款共計54035元。
主動投案後,徐某某積極配合調查,並主動向案發單位退還了所有違法所得。海珠區紀委監委向區某黨委部門發出監察建議書,提出解除該單位工勤人員徐某某勞動合同的建議,同時指出人員管理和財務報銷方面存在管理和制度漏洞,要求根據案件暴露出來的問題,強化對單位幹部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規範財務報銷流程,完善內審監督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