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3月,頒布《普拉特修正案》,干涉古巴內政外交,使其淪為美國的保護國。
1903年2月,強行租借古巴關塔那摩灣的部分領土並建立軍事基地,霸占至今。
1903年11月,通過支持巴拿馬獨立,巴美簽訂《巴拿馬運河條約》,美國取得開鑿和經營巴拿馬運河的壟斷權以及對運河區的占領和使用權。
1906年9月,在古巴帕爾馬政權垮台後,對古巴進行軍事干涉,任命美陸軍部長為古巴總督,派兵占領古巴直至新總統就職。
1907年2月,強迫多米尼加簽署不平等協議,讓渡部分主權,以償還對美債務。
1908年7月,美軍登陸巴拿馬,以“監督”該國首次總統選舉。
1914年4月,出兵占領墨西哥重要軍港韋拉克魯斯。
1915年7月,趁海地動亂之機,借口“保護僑民”出兵占領該國,直到1934年才撤軍。
1916年11月,武裝占領多米尼加,解散議會及政府,成立由美軍軍官擔任總督的軍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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