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4日電/據新華網報導,據市場監管總局統計,“生鮮燈禁令”實施首月以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檢查食用農產品銷售者30餘萬家次,對仍在使用“生鮮燈”的近3萬家食用農產品經營主體責令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開出多張罰單。群眾普遍反映,原先市場裡紅紅綠綠的“生鮮燈”不見了,終於能看清肉菜瓜果的自然本色了。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從2023年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
辦法實施以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以農批(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生鮮果蔬門店等食用農產品銷售場所為重點,對可能影響消費者感官判斷的“生鮮燈”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使用不符合要求燈具的商戶現場提出整改要求,並督促落實。
今年元旦過後,湖南省鳳凰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沱江鎮某市場突擊檢查。執法人員在該生鮮市場的活禽、蔬菜、鮮肉、水產、熟食等區域仔細檢查,現場發現某食品店使用了一盞“生鮮燈”,執法人員當即從“生鮮燈”區域拿出肉品在普通照明燈光下進行比對,呈現的肉品顔色大相徑庭。店老板坦承,市場監管人員此前已多次上門宣傳,但自己仍抱有僥幸心理,在店內3盞照明燈中使用一盞較為隱蔽的“生鮮燈”,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當即責令整改。
記者瞭解到,浙江省制定生鮮門店食品安全規範治理行動方案,將燈光照明要求納入安全管理規範,督促生鮮經營戶規範使用照明燈具。寧波市對全市農貿市場、農貿市場周邊及社區生鮮店鋪、大中型商超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目前全市240家農貿市場肉類交易區域照明燈具完成整改,1036家生鮮店鋪和大中型商超率先整改到位,累計更換生鮮燈4700多盞。江蘇省通過暗訪與檢查同步等方式,全面開展“生鮮燈”禁用排查治理行動。
禁用“生鮮燈”固然重要,但什麼樣的照明等設施才是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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