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海南省先後出台《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等文件,不斷加大政策保障,嘗試通過財政補貼、減免租金,調整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價格等措施以及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形式,降低托育機構運營成本,並加強相關監管,讓幼兒“托得起”“放心托”。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普惠托育機構,加快構建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務體系,多措並舉推進托育服務健康發展。
截至2023年10月,全省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的機構1291個,共有27家普惠性托育機構,普惠性托位數8910個。
據瞭解,為解決全省普惠性托育服務供給不足與托位使用率不高的矛盾,我省將指導各市縣加快公辦托育機構建設,“十四五”期間每個市縣至少建成1家公立型托育機構。同時,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在滿足3至6歲幼兒入園基礎上,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幼兒,提供托育服務。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力爭到2025年,社區托育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50%以上。另外,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大型園區通過聯合開辦、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員工提供托育服務。
“我們將依照《海南省托育服務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設定的目標任務,擴大托育服務供給,促進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力爭到2025年,全省千人托位數達到4.5個。”吳光榮說道。
(來源:海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