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5日電/黨的二十大報告在部署完善科技創新體系任務時強調,“統籌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科技創新中心是在全球或區域創新網絡中占據主導地位的城市或區域,是創新要素的集聚地和創新經濟的增長極,也是城市或區域參與國際科技競爭合作的空間載體。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是國家在部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基礎上面向全國的系統布局,本質上是將生產力布局同區域創新布局統籌起來,實現重大科技任務、重大平台、關鍵人才等要素匯聚,與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等組織建設一體推進,既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也與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形成互補發展、梯次聯動的創新格局,更好發揮區域創新集聚和外溢效應。
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戰略部署與作用
2020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國際和區域科技創新中心”。2021年3月,“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部署“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區域科技創新中心”。2021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或區域科技創新中心,使之成為世界科學前沿領域和新興產業技術創新、全球科技創新要素的匯聚地。”2022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強”,強調“深入實施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三大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創新能級持續躍升,躋身全球科技創新集群前10位。成渝地區、武漢等正在加快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西安、濟南和南京等也提出建設區域科技創新中心。依托國際、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和區域經濟增長極正加快培育,梯次聯動、優勢互補的創新格局正加快成型。
當前,建立完善多層次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戰略布局,可更好地支撐引領區域實現高質量發展,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首先,中心城市創新資源集聚與共享是基礎。科技創新資源集聚既是國家布局的結果,也是區域長期積累和主動實踐探索的結果。區域科技創新中心依托中心城市的一流大學、國家科研機構、領軍企業以及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項目等載體建設,創新資源要素高度集聚,尤其是一流人才的集聚和支撐,有利於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其次,創新能力輻射和帶動是功能。區域內一流大學和國家科研機構高度注重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領軍企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對接融通的同時,推動了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帶動周邊區域發展,形成了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的區域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網絡。最後,創新環境營造和傳承是核心。隨著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新興技術發展,區域創新呈現更加網絡化、開放性和協同性的多元融合特徵。區域內科學、技術、資本、人才、產業、數據和範式創新、文化思想聯動協同,形成了創新友好的社會環境和開放的創新生態。
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形勢與重點任務
隨著國家支持有條件地區建設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杭州、廈門、蘭州、鄭州等越來越多的創新型城市提出加快建設區域科技創新中心,以期優化整合區域科技創新資源、優化科技創新力量布局,解決科技創新“卡脖子”問題,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搶占科技創新制高點。從國家層面來說,需要加強對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布局引導,分階段、分層次培育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把科技創新資源要素布局與地理空間布局、生產力布局等統籌考慮,提升區域創新驅動發展的整體效能。從區域層面來說,各區域要結合自身基礎和比較優勢,與國家戰略、區域戰略相互銜接,練好“內功”,匯聚科技與產業創新資源要素,提升產學研各類創新主體創新能力,加強協同、開放,形成區域創新集聚效應。
圍繞重點任務推進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促進創新要素匯聚與協同,構建以科學、技術、產業、人才、政策、金融為支點的區域創新體系,系統推進資源要素匯聚、功能結構提升,形成動態協同機制,產出重大原創成果,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