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據證券時報網報導,不論市場熱烈討論的“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再融資一般債券”資金用途有何深意,地方政府重啟發行特殊再融資債券,都意味著千頭萬緒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化解工作,已經走出堅實的第一步。
“特殊再融資債券”是本輪地方政府存量隱性債務化解備受期待的工具之一,其以“時間換空間”的債務置換方式完美契合財政部“逐步緩釋債務風險”的化債思路。通常來說,地方政府再融資債券主要用於償還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債券本金。但在過往政府開展建制縣隱性債務化解試點或全域無隱債試點等工作中,存在一部分投向較為特殊、以償還政府存量債務為目標的再融資債券,被市場統稱為“特殊再融資債券”。
本次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擬發行的再融資一般債券並未直指隱性債務置換,但其“償還2018年之前認定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拖欠企業賬款”的資金用途更加獨特。同時,考慮到此前特殊再融資債券用於償還“存量隱性債務”的定義較為模糊,並未界定是否為非債券形式的政府債務,而償還企業賬款亦是幫助地方政府緩解違約風險,本次內蒙古擬發行的再融資一般債券被稱作“特殊再融資債券”並不為過。
從過往發行歷史看,特殊再融資債券的發行不會曇花一現,其發行工作往往會持續數月。當下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發行工作臨近尾聲,正處人民銀行通過降准等操作呵護流動性合理充裕的化債窗口期。特殊再融資債券一經啟用,勢必得到更多地方政府的“青睞”。本次“償還拖欠企業賬款”再融資債券的發行,也表明日後發行的特殊再融資債券可能出現更多的資金用途。
實際上,本次特殊再融資債券的發行規模共計663.2億元,已經超過2022年末當地可發行特殊再融資債券的理論規模。本次發行可能動用了當地的結存限額,或是中央財政主動對各地的限額進行再分配,不論以何種方式實現發行,都再次反映出特殊再融資債券發行規模依然受限。
面對龐大的地方存量隱性債務,重啟發行特殊再融資債券不會是唯一的化債措施,更意味著本輪化債工作序幕徐徐展開,來自金融機構、地方國企的多方支持有望配合一攬子化債方案的統籌,在日後悉數登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