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者強則國強。領導幹部具體行使黨的執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監察權、司法權,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習近平總書記要求領導幹部做“四個模範”:做尊法的模範,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學法的模範,帶頭瞭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範,帶頭遵紀守法、捍衛法治;做用法的模範,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領導幹部強化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觀念,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本領,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才能確保全面依法治國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歷史任務,也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我們必須認認真真講法治、老老實實抓法治。各級領導幹部的信念、決心、行動,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關鍵少數”,領導幹部必須首先解決好思想觀念問題,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同時也要弄明白法律規定我們怎麼用權,什麼事能幹、什麼事不能幹,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
領導幹部不斷提高法治思維能力,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發揮示範作用,努力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就能不斷築牢法治國家的基礎。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闊步前行,中國的未來必將是良法善治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