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總體布局上,《規劃》統籌考慮沙化土地空間分布、治理方向的相似性及地域上相對集中連片等因素,將我國沙化土地劃分為乾旱沙漠及綠洲、半乾旱、青藏高原高寒、沿海沿江濕潤等沙化土地類型區、23個防治區域。
孫國吉介紹,根據沙化土地分布特點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等,《規劃》確定7個重點建設區域。其中內蒙古東部及京津冀山地丘陵、庫布其沙漠及毛烏素沙地、河西走廊及阿拉善高原等3個區域為優先治理區,需要因地制宜、因害設防,加大防沙治沙力度;古爾班通古特沙漠及綠洲區、塔克拉瑪幹沙漠及綠洲區、柴達木盆地沙漠及共和盆地、西藏“兩江四河”河穀等4個區域為優先預防區,以保護好沙化土地為主,治理為輔。
《規劃》明確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實行沙化土地分類保護,全面落實各項保護制度,充分發揮生態系統自然修復功能,促進植被休養生息,從源頭上有效控制土地沙化。強調對於人為活動不頻繁的原生沙漠、戈壁等自然遺跡,堅持宜沙則沙,強化保護措施,不要人為干預。對於人為活動較為頻繁但不具備治理條件的,以及因保護生態的需要不宜開發利用的連片沙化土地,有計劃地劃定為封禁保護區,實行封禁保護。將生態功能重要、生態系統脆弱、自然生態保護空缺的區域納入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規劃》強調要牢固樹立系統觀念,以沙漠邊緣及綠洲、沙地、流域、山系等為防治單元,加強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協調和管理。對於規劃重點治理的沙化土地,依靠科技進步,堅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採取工程、生物措施相結合,喬灌草相結合,選用耐乾旱、耐瘠薄、抗風沙的樹種和草種,以雨養、節水為導向,科學配置林草植被類型和密度,營造防風固沙林網、林帶,及防風固沙沙漠鎖邊林草帶等。確定了包括封山(沙)育林育草、飛播固沙造林種草、工程固沙、沙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沙化耕地治理和配套設施建設等4大類11項沙化土地綜合治理措施。
《規劃》提出,適度發展綠色生態沙產業。“堅持治沙致富、增綠增收相結合,在保護好生態且水資源條件允許的基礎上,利用光、熱、土等資源,適度有序地發展節水、低碳、環保型特色沙產業,促進農牧民增收,助力脫貧成果鞏固和鄉村振興。”孫國吉表示,此外,重點在八大沙漠、四大沙地開展沙漠自然公園建設,在保護好生態的基礎上,適度發展生態旅遊,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高公眾防沙治沙和生態保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