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真沒想到,十多年前的低保金,紀委的同志竟幫我們找回來了……”日前,山東省新泰市東都鎮下炭村黨支部原書記韓某因截留低保戶低保金用於村務支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結果一經宣布,便引起當地群眾熱議。
此前,有群眾舉報,韓某涉嫌截留多名低保戶的低保金,新泰市紀委監委成立核查組開展核查。
核查組查閱下炭村低保申請辦理材料發現,2007年至2010年,下炭村共為20戶村民申請辦理過低保。在銀行調取低保金取款憑證時,核查組人員發現蹊蹺,2012年之前,低保金都同時被領取,憑證上的簽名均為同一人筆跡。
“應該是有人代領,錢都給低保戶沒有?”核查組帶著疑問,逐一找低保戶談話瞭解情況。
“我記得2007年交的申請,2012年上半年村書記告訴我低保辦下來了,給了張銀行存折,我就開始領取低保金了。”其中一位低保戶賈某說。
“據我們瞭解,您的低保申請2007年10月就通過了,都有領取記錄,這些低保金沒收到嗎?”
“我一直以為自己的低保是2012年才辦下來的,之前沒有領過低保金。”
隨後核查組詢問其他低保戶,結果都是2012年上半年開始領取低保金。那麼之前的低保金去哪了?核查組決定找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韓某瞭解情況。
“2007年10月,村裡給部分村民申請辦理了低保,低保金他們都按時收到了沒有?”核查組人員開門見山。
“存折現在都在低保戶手裡,應該都按時領取了吧。”韓某含糊其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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