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品方面,以風力發電機組為例,台灣在WTO承諾對該項產品徵收10%關稅,但將其列入禁止從大陸進口清單。台方2022年從丹麥(占比90.8%)等國進口6.7億美元該產品,而大陸則對外出口該產品共計10.0億美元。
汽車方面,台灣加入WTO時針對“小客車與貨車的關稅配額”進行專門承諾,從2011年後應取消關稅配額並徵收17.5%的進口關稅,但台方仍將多項汽車貨品列入禁止從大陸進口項目清單。相關貨品在清單中涉及的22項,台灣2022年進口額約39.9億美元,主要為從德國、日本、美國等地進口;而大陸在涉及的相關貨品2022年出口額則達113.1億美元。
此外,與《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對比來看,早期收穫清單中大陸承諾對台減讓關稅項目數量遠遠高於台灣地區對大陸減讓項目數量,其中,以發酵紅茶為例,大陸將其列入早收清單,目前已給予台灣地區零關稅優惠。但台方該產品列為禁止從大陸進口貨品,2022年進口該品類3573.8萬美元,其中斯里蘭卡約占品類進口額的1/2;而同期大陸該產品出口達2.4億美元,台方有關措施嚴重損害大陸廠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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