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9日電/廣西審計廳近日公布了一份報告,稱高校科技成果市場轉化率低。報告提到,1所高校累計獲得財政投入科研經費1.79億元,實施科研項目702個,僅有5個項目成果實現市場轉化,占比0.71%;1所高校累計獲得財政投入科研經費1.31億元,實施科研項目862個,實現成果轉化0個。
各地各校類似的事不由得讓我想起2018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這份《通知》很大程度上是國務院針對科研工作者普遍反映行政部門對科研工作管得過多、過細、過死,“報賬比做研究更難”等情況後調研、總結而發出的,其目的就是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充分釋放創新活力,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這份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通知》提出四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優化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二是完善有利於創新的評價激勵制度;三是強化科研項目績效評價;四是完善分級責任擔當機制。
將這份《通知》與廣西審計報告披露的現象結合起來,再聯繫當下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員的職業生態,科研低轉化結果可能可以在某些層面得到一些解釋。
財政部門的預決算程序和節奏與科研工作的進程和節奏存在一定的適配問題。任何一項科研課題的開展都需要前期準備以及適當條件的支持,其過程或長或短,幾乎很少能與財政年度結算完全合拍。從與財政年度結算的適配性角度來說,“短平快”的項目比那些長時間、系統性、基礎性的項目更有優勢。同時,財政部門通常以年度作為計算單位,而走完部門預算、課題申報、批准、立項等各種程序,下半年甚至有時候10月之後才能下達資金報賬,年底前又必須報完該項目經費,過時則上收。這樣做出來的研究沒有多大轉換價值,轉換率必然低。眾多科研人員又需要共享份額,自然立項分散。由於來不及報賬,導致結餘資金多且難以做出新的安排,事實上就是該用於科研的經費因到位不及時而未能發揮效用。
客觀地說,科研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和支持,從長期來看,必然需要有建設性的產出。但另一方面,正常的科研環境是政策、資金服務於科研人員的科研工作,在“放管服”有待完善的情況下,單一用“轉化率”衡量也有失偏頗。
對於科研工作要依據其特點進行管理。不能把科研成果商業化,盲目把轉換率作為剛性、絕對指標來衡量科研成果。要依據文科、理科、工科可轉換性差異確定如何衡量科研成果的轉化,要依據相關學科是基礎科學研究還是面向市場的應用性研究確定是否應該應用轉化指標和相關的要求,確定研究成果是不是需要立刻轉化,還是說應該給科研過程更多的時間和空間,給多樣性科研成果更多的耐心。同時,也要客觀分析轉化率為0的原因在哪,要看長期投入的成長性、過程性與合理性。
我們不倡導以硬性指標機械地衡量科研結果的產出,但是對於屍位素餐、急功近利等做法也不會視而不見。當下部分高校存在著“唯論文、唯‘帽子’、唯獎項、唯項目”等傾向的影響,有些項目僅是“按任務規劃”的操作,在“以評促建”的驅動下,項目的“數量導向”擠壓了真實的科研興趣、產業需求和國家戰略需求。從個人到機構都面臨著“發表論文”和“獲得項目資金”等數量型指標考核的壓力,催生了一些預算經費不多的論文型科研小課題項目。這類科研成果從推廣應用績效的角度來看價值是比較低的,但是從考核通過率看又必不可少。與此相反,有些基礎研究可能短時間內不會有明確的應用績效,卻有不可替代的價值。
高校科研的轉換成果評判是一個複雜、系統的問題,需要看到不同項目的複雜性和實際需求,也要看到科研成果的應用需求,轉化率是其中重要的參考,但也需要配合客觀理智的分析。高校科研的管理當下確實存在優化的空間,需要擯棄其中不和諧的如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因素。高校有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財政資金的責任,應依據年度評估不斷改進管理,提高績效,同時,更好地確保科研人員的科研自主權,擴大科研經費使用自主權,讓科研成果更好地助力於國家創新發展。
來源:環球時報 作者:儲朝輝(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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