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在四川考察時強調,抓生態文明建設必須搭建好制度框架,抓好制度執行,同時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鞏固發展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成果。
經濟日報發表署名金觀平的評論文章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開展了一系列開創性工作,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態文明建設從理論到實踐都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
生態文明“四梁八柱”性質的制度體系也已基本形成。幾十項涉及生態文明建設的改革方案出台,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制度、河湖長制、排污許可制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等制度。較真碰硬開展兩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成為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硬招實招。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生態文明”寫入憲法,民法典確立民事活動的“綠色原則”,刑法修正案完善“污染環境罪”等相關規定,形成“1+N+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
文章指出,當前,中國生態文明建設面臨新的形勢。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加快綠色化、低碳化的高質量發展階段,生態文明建設仍處於壓力叠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需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力度來謀劃和推進新征程生態環境保護,正確處理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的關係、重點攻堅和協同治理的關係、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的關係、外部約束和內生動力的關係、“雙碳”承諾和自主行動的關係。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同時,把建設美麗中國轉化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健全美麗中國建設保障體系,是今後5年的重要任務之一。要統籌各領域資源,匯聚各方面力量,打好法治、市場、科技、政策“組合拳”。在法治保障方面,明確將統籌推進生態環境、資源能源等領域相關法律修訂,實施最嚴格的地上地下、陸海統籌、區域聯動的生態環境治理制度,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制度體系,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
文章強調,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長期、複雜、艱巨的系統工程,任何部門單位任何時候的鬆懈甚至缺項,都有可能產生“木桶效應”,影響和損害整體實效。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要求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抓緊研究制定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建立覆蓋全面、權責一致、獎懲分明、環環相扣的責任體系。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責任清單,強化分工負責,加強協調聯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同時,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執法監管,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見到實效,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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