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網評:低價團購別陷入低質競爭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李英鋒
5折、6折不稀奇,有的餐飲店團購低至1折——近期,各網絡平台上湧現出不少低價團購大餐的活動,引發不少人跟風。然而,問題隨之而來,有消費者抱怨品質服務縮水、存在隱性消費門檻;不少餐飲從業者抱怨誇張的低價帶來了惡性競爭。(見7月11日《工人日報》)
在低價團購大餐促銷中,不少餐飲商家在網絡平台大打“價格戰”,甚至把價格降到了擊穿成本底線、違背市場經濟常識的地步,這看似烘托了營銷熱度,給消費者派送了實惠,實則很容易陷入營銷誤區,兩敗俱傷。
商家推出低價團購大餐活動,目的是吸引消費流量、增強消費黏性、宣傳商業品牌、搶占或鞏固市場空間。這一營銷理念沒有問題,“薄利多銷”也是一種市場生存策略。但一些商家無序降低價格,甚至陷入成本倒掛之中,值得商榷。諸如在餐飲服務數量、質量上做“減法”,達不到慣常的標準或者宣傳圖片展示的標準、承諾的標準;利用最終解釋權賴賬,不接受消費者的優惠券,設置隱性障礙,變相抬高餐飲服務價格等做法,涉嫌消費欺詐、虛假宣傳、霸王條款等,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
餐飲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商家有自主定價權。但自主定價不等於無序降價,更不等於惡意競爭。法律針對商家的降價行為其實已經劃出了一些紅線。比如,價格法明確,經營者除可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不得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低價團購不能在低質競爭中互相殘殺。商家應該算好低價營銷的成本賬和法律賬,守住法律底線和誠信底線。同時,應該在優化管理機制、壓縮供應鏈長度、提升服務效能上多下功夫。有關部門也應聯合行業協會、網絡平台等加強對虛假宣傳、消費欺詐、低價傾銷、違法格式合同等問題的治理,及時有效處置消費者投訴舉報,倒逼、引導商家把低價團購活動拉回正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