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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陳文章:陳明通應向社會大眾致歉
http://www.crntt.hk   2023-06-29 10:15:20
台大校長陳文章。(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6月29日電/去年選舉期間,民進黨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的台大“國發所”論文先後被認定抄襲,學位遭撤銷,2人指導教授、台前“國安局長”陳明通也被質疑違反學術倫理,但台大還是通過陳明通退休案。台灣大學校長陳文章昨晚受訪表示,陳明通身為指導老師當然有責任,應該向社會大眾致歉。

  台大校教評會日前認定,陳明通未達應解聘程度,將陳明通退休案送“教育部”審議。“教育部”日前依法審定同意陳明通退休,審定結果也已函覆台大。

  台媒報導,台灣大學校長陳文章昨晚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依照他自己的看法,他認為陳明通應該向社會大眾致歉,大學教師指導的學生,其學位論文被撤銷,陳明通又稱有論文撰寫的公版,因此老師當然有責任。

  陳文章表示,台大老師對指導學生要有一定標準,台大是龍頭大學,發生這種事對校譽傷害很大,陳明通身為指導老師、台大老師、台大校友,在指導學生上有責任,道歉是必要的。至於陳明通稱林智堅案是冤案,他從聲明和資料中看不太出來這點。

  對於台大教評會認定陳明通未達解聘程度,陳文章表示,社會大眾可能認為台大沒處理或閃躲,但實際上教師法規定,若“叛國”、貪污、性侵、霸凌等才會被解聘,並無這種案例的罰則,找不到可以處理陳明通的條文,因此建議未來教師法修法,將教師對論文指導的責任納入,才不會讓類似案例往後不斷地發生。

  至於審定審議書是否公開,陳文章認為,根據保密原則不予公開,台大不能違法,而且學生學位被撤銷,也接受此結果,審議書是否公開,並不會影響原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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