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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以技術、數據、土地為重點的要素市場化改革,是推動結構轉型的重要動力。 |
中評社北京5月28日電/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堅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增強國內大循環內生動力和可靠性,提升國際循環質量和水平,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進包括產業、科技、消費、城鄉、能源、貿易等領域的經濟結構轉型,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推動經濟結構轉型需要堅持深化以市場化為導向的結構性改革,由此破除體制機制面臨的障礙,為經營主體營造長期穩定的良好發展預期。
結構轉型離不開結構性改革
學習時報發表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胡雷文章提出,以結構性改革形成結構轉型的制度保障。例如,推進科技結構轉型,需要加快推進科教體制改革,不斷提升我國自主創新能力。推進產業結構、消費結構轉型,形成服務型經濟,不僅需要深化服務業市場全面開放的制度改革,還需要深化在促進人口城鎮化、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等方面的改革。實現“雙碳”目標,推進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能源結構轉型,需要加快推進能源領域的市場化改革,深化促進低碳發展的投資制度改革。
化解結構轉型中政策與體制的矛盾。加快推動結構轉型,不僅需要短期政策的調整,更加需要深化中長期的體制改革,通過結構性改革破解結構轉型中政策與體制、體制與體制的矛盾。例如,推進貿易結構轉型,進一步吸引國際高端要素集聚,不僅需要進一步降低關稅、優化負面清單,更需要加快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的對接,這就觸及國內深層次的以市場化為導向的體制改革。推動我國城鄉結構轉型不僅需要深化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改革,更加需要深化以城鄉資源雙向自由流動、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為導向的制度變革。
平衡結構轉型中的重大經濟關係。例如,產業結構轉型不是要“去工業化”,而是要實現“新型工業化”,這就需要以結構性改革平衡好工業發展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關係。以服務型消費為導向的消費結構轉型也需要平衡需求與供給的關係。這需要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同時加強需求側管理,處理好需求與供給的關係,形成以需求引導供給的格局,實現需求結構與供給結構的動態平衡。此外,還需要通過分配制度改革等,以避免結構轉型中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的失衡。
結構性改革的主要目標
文章指出,穩定並增強發展預期。結構轉型需要穩定經營主體、消費者等各方預期,各方有預期、有信心,才會有發展。一是要盡快改善消費預期,減少資本市場、房地產市場的波動對中等收入群體消費預期的衝擊。二是著力穩定經營主體的發展預期,尤其是民營企業的發展預期。要按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的,“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下來,從政策和輿論上鼓勵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
充分激發市場活力。一是在更多的投資經營領域向社會資本更寬範圍放開,充分激發社會資本活力。二是落實放寬民營企業准入的政策措施,清理在市場准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融資等方面的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充分激發民營企業活力。三是堅持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導向深化國企改革,充分激發國有企業活力。
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關鍵在於要以公平競爭為導向優化產業政策,實現反壟斷的重大突破。全面實施普惠化、功能性的產業政策,在各類企業充分競爭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加快構建實體經濟、技術創新、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形成創新驅動的基本格局,同時加強產業政策的公平競爭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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