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巡視巡察上下聯動 貫通協調
另外,《規劃》還對如何深化巡視巡察上下聯動,構建怎樣的巡視巡察工作體制機製作出了規定。
《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23—2027年)》規定,要“推進完善巡視巡察工作體制機制”。按照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的要求,完善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各級黨委(黨組)分級負責、巡視巡察機構組織實施、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參與、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被巡視巡察黨組織配合的巡視巡察工作體制機制。
同時,《規劃》明確,要“推進省區市巡視工作深化發展”,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指導督導;加強對工作薄弱地區的調研指導,促進省區市巡視工作質量整體提升;要“ 推進中央單位內部巡視工作規範發展”,加強分類指導,建立情況通報、經驗交流平台,促進互學互鑒。指導中央單位巡視機構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和中央單位的內設紀檢機構以及組織人事、審計、財會等部門的協作配合;要“推進市縣巡察向基層延伸”,著力推動解決基層問題和群眾身邊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外,《規劃》還對“推進巡視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調”作出規定,要求:深化巡視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統籌銜接,加強巡視監督與組織監督協作配合,充分運用審計、財政、統計等部門的專業力量和監督成果,增強監督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