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旅遊本是滌蕩身心、愉悅心靈的美好享受,但享受美好風景的前提,必須遵守相關規定。文明旅遊,不僅代表個人形象,也代表一座城市乃至一個國家的形象。遺憾的是,總有人缺乏文明意識,為了圖自己舒適、開心,就不顧及其他人的感受,這使自身形象受損的同時,也使文明旅遊的整體形象大打折扣。
而對不文明遊客,到底是靠規勸、自覺,還是靠處罰?對這一問題顯然沒有統一答案。最好的辦法也許就是三者並重。對一部分還算“要臉”的遊客,規勸就可以奏效;對素質較高的遊客靠自覺就行了。而對於那些素質差而且一貫違反規定的遊客,衹有按照規定加以處罰,才能讓他們長記性。
事實證明,不少情況下正因為處罰才“罰”出了文明,以讓違規遊客對文明旅遊產生足夠的敬畏,避免不文明行為的發生。可見,對旅遊不文明行為靠“勸”也要靠“罰”。當然,還要不斷提高遊客的文明素養。但當務之急,還是要出“重拳”治理,加大執法力度,懲戒旅遊不文明行為,由此才能讓旅遊不文明者長記性,倒逼其向文明靠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