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5日電/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是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新機遇的戰略選擇,是推動我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提升常態化監管水平,支持平台經濟發展。可以預見的是,數字經濟有望步入發展快車道,漸成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引擎”。
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數字經濟是數據成為主要生產要素後的新經濟形態,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後的主要經濟形態。《規劃》概括出數字經濟兩大特徵:一是數據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二是新經濟形態。作為資源配置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推動數字經濟發展,金融業責無旁貸。
金融業的發展與數字經濟早已密不可分。一方面,金融業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了直接資金支持。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技術的發展既需要硬件的支持,又需要軟件的不斷迭代。在這個過程中,金融業通過資金融通等多樣化金融服務,給予數字經濟發展持續穩定的支持。
另一方面,隨著科技水平的提升,以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為代表的金融行業在數字經濟的發展中獲得了實實在在的紅利。無論是銀行業的數據中心,保險行業的智能查勘理賠,還是證券公司的遠程開戶、跨境互聯互通等,都離不開數字技術和數字經濟的發展。在數字技術的加持下,作為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業的優化分工日趨廣泛深入,促使金融行業整體效率顯著提高,進而對相關產業和經濟行為效率的提升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可以說金融業既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參與者,又是受益者。
與此同時,金融業與數字經濟呈現出融合發展的趨勢。這也是新經濟形態產生的重要路徑。例如,近年來不斷推進的數字人民幣試點就體現了兩者的融合發展。相較於實物人民幣,數字人民幣的成本更低、支付效率更高、應用場景更廣、安全性更高。但相應地,對於人工智能技術、軟硬件技術和配套產品服務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有了實時、有效、完整的數據之後,金融業也能夠更好地支持信用風險評估、更科學地進行資產估值。
從長遠來看,數字經濟發展日新月異,從數據的積累到二次開發利用,每一次技術的進步都需要金融提供更多資金支持。相比之下,信貸所需要的抵押擔保、保險業的定損理賠、證券業的發行與融資,雖然服務方式和效率有所提升,但業務邏輯和服務模式依然比較傳統。因此,金融業在服務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需要不斷探索新的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效率和水平,才能對數字經濟的發展起到更大促進作用。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於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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