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以推動更高水平開放助力穩定外貿外資基本盤。要在提高國際雙向投資水平、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上切實發力,對標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吸引更多海內外人才和企業安家落戶;要發揮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等開放平台作用,提高全球資源要素配置能力,為更好“走出去”“引進來”搭建平台、提供通道;加快發展跨境電商、海外倉等新業態新模式,積極培育服務貿易、數字貿易新增長點。
三是以核心技術突破和品牌建設引領價值鏈位勢攀升。創新主動權、發展主動權必須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要集合科技力量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聚焦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增強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能力,推動先進適用技術向中西部欠發達地區轉移轉化;要支持一批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積極培育本土世界級企業和品牌,鼓勵其參與國際競爭;要打造消費新場景、催生消費新業態新模式,依托強大國內市場,吸引國內高端消費回流,共同培育打造本土消費品牌,促進數字技術與消費深度融合。
四是以釋放改革潛力帶動經濟增長率提升。一方面,要創新投融資模式,拓展國內投資新領域新空間。發揮好政府投資引導作用,可支持重大基礎設施與沿線或周邊產業類項目一體化開發,適度超前建設數字基礎設施等,暢通新興產業領域融資渠道,支持民間投資參與重大工程等重點建設任務。另一方面,要創新資源配置,加快一體化深度融合。更好激發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資源環境等要素市場活力,建設長三角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完善交通物流、公共設施和科創廊道等設施建設,深化區域合作,增強發展動能、拓展發展空間;鞏固提升長三角人才優勢,在一體化發展戰略實施的過程中發現人才、培育人才、使用人才,推動人才資源要素流動共享,建立統一的人力資源服務市場,使人才紅利與創新紅利、改革紅利相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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