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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梅儒瑞身為外交官,卻言辭無理,無視“一國兩制”原則,公然呼籲當局介入司法程序,此舉已涉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誠如我國外交部所言,梅儒瑞言行嚴重違背外交官準則。(資料相) |
中評社香港2月2日電/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2日在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發表文章“梅儒瑞何必嚼舌詆譭香港 好好為官未來可期”,以下為文章內容。
早在去年9月17日,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已經走馬上任,但他居然不瞭解香港的憲制,對本港法律制度更顯無知。今年1月25日,他在華府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論壇上竟公然歪曲事實、肆意抹黑本港法治。如此“吃飯砸鍋”,足令港人大失所望。
普通法地區尊重司法、堅持獨立檢控已是慣例,但梅儒瑞卻叫囂讓中央及香港當局“釋放任何受到不公義扣柙者”並撤銷控罪。按照這個說法,豈非要將已經定罪及還柙候審者一同釋放?癡人說夢!
對於本港刑事訴訟,中央絕不插手,更何況罪大惡極者。梅儒瑞身為外交官,卻言辭無理,無視“一國兩制”原則,公然呼籲當局介入司法程序,此舉已涉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誠如我國外交部所言,梅儒瑞言行嚴重違背外交官準則。
無論是香港還是美國,行政決不能干涉司法,但這位華府派駐港澳的外交官卻公然呼籲當局介入本港司法、干涉檢控。作為總領事,梅儒瑞理還是好好學一下基本法,特別應該讀一下第63條:“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再者,聯合國在1990年通過《關於檢察官作用的準則》,要求各地應確保檢察官在不受恐嚇、阻障、侵擾、不正當干預的情況下履行其專業職責,加上美國和香港皆為國際檢察官協會的成員,理應尊重守則,確保檢控人員不受政治干預。如今梅儒瑞竟公然要求中央及特區政府干預檢控,踐踏國際準則、藐視基本法、違背美國所遵從的原則。
還望總領事在港任職期間好好學習基本法,認真瞭解香港檢控人員的專業操守。相信律政司司長會很樂意送他一本《檢控守則》。梅儒瑞若肯認真讀一下,至少還能略知一二,讓他在華府的上司也多少對香港的檢控有所瞭解。
譬如,香港的律政司只會在證據確鑿、定罪合理、且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提出檢控。一旦被檢控,祗有在排除所有合理疑點的情況下,才會在法庭上判處有罪,這與所有司法轄區做法毫無二致。是故,若果如梅儒瑞所言“疑犯遭到不公義扣柙”,則實難入罪,因法官及陪審團獨立行使司法權,會在法庭上宣布被告脫罪。
遺憾的是,梅儒瑞一心只想詆譭香港,無視基本法、藐視和國際守則,甚至隱瞞香港法治的矚目成就。根據世界正義工程2022年10月公布的法治指數,香港在140多個司法管轄區中名列22,已然領先美國(第26位),對此,論壇上的嘉賓一定會很有興趣。然而,作為派駐香港的梅儒瑞不但不予以宣揚,反而絕口不提,畢竟,他忙著唱衰香港,怎麼能本著事實給自己唱反調呢?
更離譜的是,梅儒瑞不顧自己見識有限就肆意抨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進行釋法。甚至說香港國安委自行決定應否允許海外律師參與國安審訊的安排可能會“進一步破壞香港司法獨立”。即便時下唱衰香港很“時髦”,梅儒瑞的謬誤“硬傷”也足以讓人疑慮。畢竟,在五眼聯盟國家里,沒有一個國家允許海外律師參與本國的刑事案件,何況是涉及國安的敏感案件!而香港只是限制海外律師參與國安審訊,這一安排不會延伸至其他類型的案例,對此,梅儒瑞卻隻字不提。在美國,嫌疑人可以選擇具備專業資格的代表律師,而香港涉國安的案件亦有同樣安排,梅儒瑞憑什麼對香港的制度妄加指責呢?
由此可見,梅儒瑞根本無意宣揚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存心詆譭香港、落井下石,此舉恐怕還是為了迎合他的老闆、美國國務院的期望。
此外,對美國禁止香港生產的進口產品貼上“香港製造”的標籤,世貿組織已於去年12月裁定嚴重違反世貿守則。然而,梅儒瑞卻並未敦促美國當局應尊重“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履行世貿裁決,反而視若無物、繼續損害香港利益。
梅儒瑞本可以藉大好機會講好香港故事,惠利雙方,但他卻是非不分,為了加官進爵,盲目討好美國境內的反華勢力。他的前任史墨客,駐港3年,一事無成、伺機挑事、譁眾取寵,雖號稱國務院的外交官,卻毫無獨立決策能力,去年任滿離港時,大家拍手稱快。
梅儒瑞曾任北京和廣州總領事,履新之初,港人曾寄予厚望,期待他能正直為官,成為港人心目中的“領事朋友”。如今聽其言、觀其行,厚望雖不在,任期尚有時。若能及早回頭,拓寬視野、認清大局,仍有望挽回港人信任。畢竟,即便是一味求榮的墨吏,亦有良心發現一刻、幡然悔悟之時。若梅儒瑞能夠重新振作、其駐港職業生涯,必不會如史墨客般不堪,淪落至聲名狼藉、遭人唾罵的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