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相關部門進一步強化了對於分時段簽約的要求,擴大了分時段簽約段數,有利於通過分時段價格信號引導用戶側改變出力計劃和用電安排,進而減輕調度機構須保障電力供需實時平衡的壓力。”馬莉說,“此舉也有利於拉大峰穀價差,激勵儲能、虛擬電廠等新型主體積極參與電力調節並賺取價差收益。此外,分時段簽約逐步細化,也將為中長期市場和現貨市場的有序銜接提供可靠保障。”
新能源入市交易也迎來更多利好。目前,國內清潔能源發電占比正持續提升。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2年,全國規模以上工業發電量8.4萬億千瓦時。其中,水電、核電、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發電增長5.3%,占全部發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根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此前印發的《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到2023年,新能源將全面參與市場交易。新能源進入電力市場已成大勢所趨。
“此次通知提出完善綠電價格形成機制、完善新能源合同市場化調整機制等,對促進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規避市場風險、體現綠色環境價值有積極的推動作用。”韓放說,一方面,通過中長期合同對合同電量、曲線靈活調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新能源發電預測不準確而帶來的市場風險;另一方面,新能源在具備電能價值的同時還具有綠色價值。中長期合同的成交價格中分別明確綠色電力的電能量價格和綠色環境價值,不僅能為新能源企業增加綠色屬性收益,也能促進全社會建立綠色電力消費認購激勵機制,形成綠色消費共識,促進低碳轉型。
引導交易電價反映成本變化
——鼓勵購售雙方設立交易電價與煤炭、天然氣價格掛鈎聯動條款
業內人士認為,電力中長期合同對於平抑能源價格波動、穩定電力供應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但有關市場主體簽訂中長期合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價格風險。
“目前煤電仍是我國的主力電源,煤電價格主要由市場形成,在煤炭、天然氣等一次資源價格上漲的情況下,如果煤電上網電價無法通過合理機制進行浮動調整,不能覆蓋生產成本,容易導致煤電企業出現普遍虧損的局面,不利於電力可持續發展和安全保供。”韓放說。2021年底,國內就曾出現煤電企業大面積虧損現象,為緩解煤電壓力,多地提出改換簽中長期合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